河北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

河北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

一、学院简介

河北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是河北省唯一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院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创新科研、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为己任。学院设有哲学研究所、经济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文化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

河北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如下:

  1.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中国哲学
    • 西方哲学
  2. 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 经济发展理论
    • 金融学
  3. 法学

    • 法理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刑法学
  4. 社会学

    • 社会学理论
    • 社会政策
    • 社会工作
  5.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 中国近现代史
    • 世界史
  6. 文化学

    • 文化理论
    • 文化产业
    • 文化政策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 在职人员,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和工作经验;
    •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 招生条件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四、招生流程

  1. 报名

    • 报名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

    • 学院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
  3. 考核

    • 考核形式:笔试、面试;
    •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4. 录取

    • 根据考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五、培养方式

  1. 课程学习

    •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课程设置涵盖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等。
  2. 科研实践

    •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3. 学术交流

    •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学位授予

  1. 学位授予条件

    •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 完成博士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
    •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审。
  2. 学位授予程序

    •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七、优惠政策

  1. 学费减免

    • 根据国家及学院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学费减免。
  2. 奖学金

    • 学院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3. 学术支持

    • 学院为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学术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学术交流等。

八、联系方式

  1. 河北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88号
    • 邮编:050000
    • 电话:0311-85291306
    • 邮箱:hbskyzb@163.com
  2. 网址:http://www.hebsky.com/

河北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热忱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学院将竭诚为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助力学员实现个人价值,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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