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下是详细的落户条件和流程:
落户条件
购买商品房
只有在南京市市区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产权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方能在南京落户。
单位集体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
亲属挂靠
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包括: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无挂靠亲属
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落户流程
准备材料
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
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
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南京市公安局或相关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申请。
审核与办理
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完成户口本办理。
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出生入户登记,否则可能被视为黑户。
单位同意:
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否则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需单位同意。
无固定住所:
如果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且无合法固定住所,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通过以上条件和流程,南京集体户口的孩子可以顺利落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