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住宿原则
原则上,研究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
特殊情况下,研究生可以申请校外住宿,但必须经过学校审批。
申请条件
家庭住址距离学校近,且在家居住有利于学习和生活。
患有不适于集体宿舍居住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治疗需要。
已婚研究生且需在校外居住。
担任院系兼职辅导员。
参与实习、联合培养等需校外住宿。
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时间较长。
申请程序
研究生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手续通常每学期或学年办理一次。
申请表需经过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处)、总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签署意见。
审批与管理
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校外住宿。
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校规定。
校外住宿的研究生需自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纪律处分
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或退宿后仍在宿舍内住宿者,可能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违反规定者,将依据国家法律及学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安全责任
研究生校外住宿需保证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等安全。
家长/监护人需了解并履行教育和监督责任。
研究生需定期向学院、导师汇报校外住宿情况,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以上要点概述了研究生校外住宿的基本规定,具体实施可能因学校而异,请参照各自学校的详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