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复议申请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课程成绩复议
学生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表需要包含学生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属性、任课教师、现成绩、成绩公布日期、申请复议日期、复议原因等信息。
复议结果由开课学院、研究生院等审核后给出。
毕业复议申请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毕业复议申请。
导师、学院依次审核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认定。
组织送审,论文评阅组织部门负责对原论文进行复议。
论文复议申请
包括成绩复议和学位论文评阅复议。
成绩复议申请理由应具体,可列出初审结果的问题点,并说明处理不合理之处。
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需要附存在异议的评阅书。
硕士论文答辩延期复议
学生因研究中的困难,如实验设备故障、环境限制等,请求对答辩延期申请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