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复议申请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课程成绩复议

学生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表需要包含学生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属性、任课教师、现成绩、成绩公布日期、申请复议日期、复议原因等信息。

复议结果由开课学院、研究生院等审核后给出。

毕业复议申请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毕业复议申请。

导师、学院依次审核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认定。

组织送审,论文评阅组织部门负责对原论文进行复议。

论文复议申请

包括成绩复议和学位论文评阅复议。

成绩复议申请理由应具体,可列出初审结果的问题点,并说明处理不合理之处。

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需要附存在异议的评阅书。

硕士论文答辩延期复议

学生因研究中的困难,如实验设备故障、环境限制等,请求对答辩延期申请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