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费收费
深圳的电费收费实行的是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电价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0-26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261-6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6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第一档:0-20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201-4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4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分时电价(峰谷电价)
峰时段:11:00-17:00和17:00-21:00,电价为0.588元/度
平时段:11:00-17:00和21:00-23:00,电价为0.538元/度
谷时段:全天23:00-次日7:00,电价为0.2486元/度
总电费计算公式
总电费 = 第一档用电量 × 第一档电价 + 第二档用电量 × 第二档电价 + 第三档用电量 × 第三档电价
注意事项
电价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电费计算应考虑电价标准以及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