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费收费

深圳的电费收费实行的是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电价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0-26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261-6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6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第一档:0-20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201-4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401度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分时电价(峰谷电价)

峰时段:11:00-17:00和17:00-21:00,电价为0.588元/度

平时段:11:00-17:00和21:00-23:00,电价为0.538元/度

谷时段:全天23:00-次日7:00,电价为0.2486元/度

总电费计算公式

总电费 = 第一档用电量 × 第一档电价 + 第二档用电量 × 第二档电价 + 第三档用电量 × 第三档电价

注意事项

电价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电费计算应考虑电价标准以及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