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考研究生政策
退役士兵考研究生政策
退役军人考研究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立专项计划
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一定人数内,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免试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如果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
报考条件和时限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时限为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
学校与专业选择
考生在报考时可以选择当年承担计划的学校与专业,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分数线划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也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竞争人群
专项计划考生仅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竞争。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发布的政策和规定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和调整,请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