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流程
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方式的流程概述:
协议离婚流程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证明等相关证件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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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民政局或法院
双方自愿离婚: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有争议的离婚:到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理离婚登记
在民政局填写离婚申请,并等待三十天冷静期。
冷静期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
原告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提交诉讼状及相关材料。
受理与调解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可能安排调解。
审理
法院审核材料,安排开庭,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离婚判决。
执行离婚判决
根据判决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整个流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智,确保所有事项均处理妥当。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和诉讼状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程序无效或结果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