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挂钩规定
教育部论文挂钩规定
当前,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政策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不将论文数量与教师薪酬直接挂钩:
高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和奖励不应基于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
强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将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
人事制度改革:
高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和公开招聘教师。
防止“以刊评文”:
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代评”和“以人评文”。
鼓励国内期刊发表:
在科研课题申报和学术人才遴选中,应明确学术成果在中国期刊首发的比例,鼓励原创性科研成果在国内发表。
优化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分类评价体系和同行评价,减少对SCI等论文相关指标的依赖。
学位授予标准:
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减少评价活动:
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避免多头评价和重复评价。
这些改革旨在促进高校教师更加注重教学和科研质量,而非仅仅追求论文数量,同时鼓励科研成果在国内期刊上发表,提升中国学术期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