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自己成立物业

小区业主自己成立物业的方式如下:

业主自治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表现,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办理资质手续、履行招标流程。

成立非营利物业公司

业主可以成立非营利性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公司住所等。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精准聚焦本小区诉求,提供定制化服务,费用管控合理,监督反馈高效。

通过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成立物业公司,但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且需要办理资质手续和履行招标流程。

建议

成立非营利性物业公司:如果小区有业委会且业主有共同的需求和意愿,可以考虑成立非营利性物业公司,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小区居民的定制化需求,同时费用更加透明和可控。

委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小区已经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以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联合其他小区:如果单个小区的业主力量有限,可以考虑与其他小区联合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共享资源和管理经验。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物业管理的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