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户深圳条件资格
小学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资格如下:
基本条件
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详细条件
适龄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如不一致,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
父母双方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租房合同期限要跨越2009年8月31日)。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为单亲父亲监护家庭,需提供离婚证书及儿童抚养权证明)。
其他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相关规定办理。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还须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并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
特殊情况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对应区域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建议:
家长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符合所有入学条件。
留意最新的入学政策和要求,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考证入户等方式,以增加入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