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户深圳条件资格

小学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资格如下:

基本条件

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详细条件

适龄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如不一致,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

父母双方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租房合同期限要跨越2009年8月31日)。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为单亲父亲监护家庭,需提供离婚证书及儿童抚养权证明)。

其他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相关规定办理。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还须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并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

特殊情况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对应区域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建议:

家长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符合所有入学条件。

留意最新的入学政策和要求,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考证入户等方式,以增加入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