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籍与人事关系

参与研究生支教团的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地的党团支部。

奖学金与经济补助

支教结束后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奖学金。

经济补助包括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等。

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

购买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

就业与升学优惠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毕业后愿意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其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