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研究生支教政策与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籍与人事关系
参与研究生支教团的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地的党团支部。
奖学金与经济补助
支教结束后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奖学金。
经济补助包括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等。
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
购买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
就业与升学优惠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毕业后愿意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