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师职称

杭州市教师职称的评定主要依据《杭州教师评职称细则》,该细则对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定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级职称评定条件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机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至少从事教育工作5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2年以上;

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教育专著或论文,并发表教育论文3篇以上。

二级职称评定条件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机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至少从事教育工作8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

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专著或论文,并发表教育论文5篇以上。

三级职称评定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至少从事教育工作10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