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投标流程
景观设计招投标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前准备
甲方需准备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或设计要点、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的图纸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一表通、经财评的上限价、确定招标范围和方式(如现场调研及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对于重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须同时报市住建委和市政府招标办备案后方可发布。
制作和发布招标公告
制作招标公告并报甲方和招标办审查(邀请招标则省略此步骤,只需提供邀请名单及联系方式)。
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邀请招标省略报名步骤)。
制作和审查招标文件
在报名同时制作招标文件,送甲方和招标办审查。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或设计要点、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的图纸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一表通、经财评的上限价、确定招标范围和方式等。
组织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
书面回复疑问或发布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
组织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但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
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规划、景观方面专家占1/2以上。
开标和评标
组织开标,评标过程中分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进行评标,技术标书中对设计方案优劣的评选权重为70%,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的评选权重为10%,商务标书中对设计费报价合理性的评选权重为10%。
定标和公示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并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签订合同和支付设计费
中标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设计、施工等义务。
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支付设计费,一般分三个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30%,初步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支付50%,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支付20%。
以上是景观设计招投标的一般流程,具体细节可能因项目和地区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