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拘留人餐饮标准
拘留所拘留人的餐饮标准主要根据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来确定,并且有一定的费用上限。以下是具体的餐饮标准:
伙食费标准
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局和财政局确定,并报省级计委、财政厅备案。
饮食内容
早晨提供稀饭和咸菜。
中午保证每个星期能吃到三次荤菜,但荤菜是混在蔬菜里烧的,不会是纯荤菜。
晚上主要是蔬菜。
看守所提供的饭菜包括蔬菜、馒头、米饭等,偶尔会有肉类。
其他费用
被拘留人员如需加点心、零食、泡面等,可以在拘留所内购买,价格与市场价相近。
被拘留人员的家属若想送食物,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经过看守所检查和批准,且送食物次数有限制。
民族饮食习惯
拘留所应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并提供相应的饮食。
综上所述,拘留所提供的饮食标准是确保被拘留人员的基本营养需求和饮食卫生,同时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被拘留人员需要支付一定的伙食费,但费用有上限,且家属送食物需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