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诉讼程序
在广州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起诉
当事人应当撰写离婚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立案后,法院会在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庭前调解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法院将记录协议内容并存档,一般不发放调解书;如果调解失败,则进入庭审阶段。
开庭审理
法院排期并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并接受法院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