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餐饮生意的十大禁忌哭

做餐饮生意的十大禁忌包括:

不聘请律师:

员工达300人应聘请1名律师;不过怕有了律师,员工遇到客诉都会推给律师处理,服务将大打折扣。

设中央厨房:

没有中央厨房,可以培育出大量的厨艺人员;另外,多数消费者认为中央厨房观感不好,如果不设中央厨房能提高消费者对餐厅美味上的支持度。

投资房地产:

如果买店面,发现房地产比餐饮本业好赚,就会走偏,反而忽略本业。

拉客人:

股东别拉客人,因为关系有时而用尽,永续经营是靠实力,不是靠关系,没有人捧场是捧一辈子的;永续经营的方法,就是把服务做到好。

请神秘客:

请神秘客监督餐厅质量,这样会影响店铺干部与总公司的信任度。

从事影歌星或政治:

餐厅老板不从事影歌星或政治,因为歌星或政治家都高高在上走路有风,本质与服务业截然相反,做服务的,要把头低到地上,让客人有风才对。

怕缴税:

如果怕缴税,会萌生生意差一点、税可少缴一点的偏差心态,公司发展因此受限。

不设加盟店:

餐饮业本身含有服务成分,加盟店最怕服务气氛不一样,反而影响品牌形象。

迷信吉地:

以科学角度挑店面,也不要找风水师看或挑日子,全球五百大企业很少有风水忌讳,应以科学是从。

长袖善舞:

餐饮业者不需长袖善舞,关键应是服务好客人、照顾好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