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的5步骤
测绘的五个步骤如下:
提交材料,受理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审查人员。
时限:即时。
审查
审查人员按照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标准包括:有规定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审查人员需签署意见,若符合标准则将材料转交给决定人员;若不符合标准,则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转交给决定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
决定
决定人员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若同意审查意见,则签署意见并转交给告知人员;若不同意审查意见,则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并转交给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告知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