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引进博士待遇
丽水学院引进博士待遇
丽水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政策如下:
人才配偶安置待遇:
根据《丽水学院人才配偶安置实施办法》执行。
岗位津贴:
实施“135攀登计划”,给予入选人才岗位津贴5-15万元/年。
带薪疗休养与工会福利:
享受带薪暑期疗休养,工会福利待遇等。
副教授待遇:
博士到岗后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待遇。
丽水市“绿谷英才”支持计划:
在丽工作或创业满三年,可参加丽水市“绿谷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
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丽水市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3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5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分别给予每年35万元、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租房补贴,不超过10年。
租房补贴:
对毕业3年内大学生来丽就业创业且无住房的,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
人才津贴:
对纳入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丽水学院官方最新发布的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