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造假
学位论文造假
论文造假在学术领域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对于学位论文造假行为的处理如下: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对于尚未获得学位的造假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对于已经获得学位的造假者,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禁止申请学位
从处理决定之日起,造假者至少在3年内不得再向任何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开除学籍
对于在读的造假学生,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可能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
纪律处分
对于在职人员,除了撤销学位资格外,还需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
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责任
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职责,可能会受到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
学位授予单位若管理不善,出现多起论文作假情形,可能会被停止或撤销授予学位的资格,并核减招生名额。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