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址点测绘要求

界址点测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精度要求

界址点坐标取位至0.001m。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根据不同地区和应用场景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分为A1、A2、A3、A4四个档次,误差分别为0.05m、0.10m、0.25m、1.00m。

测量方法

测角:使用精度不低于J6级的经纬仪,采用方向观测法半个测回施测,一次照准,两次读数。边长大于150m时,宜用一测回。当界址点多于3个时,应经常检查起始方向判断仪器是否移动。

测距

用测距仪测距时,一次照准,两次读数,两次读数较差不超过2cm。观测时,应注意棱镜中心到界址点的偏差。

钢尺量距时,一次读数。当距离超过一尺段时,宜丈量两次,其较差应小于2cm。

工具与设备

测量界址点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能用于作业。观测角度的仪器级别不低于J6级。全站仪的对中、整平、观测等技术要求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执行。GPS接收机的架设、观测和计算按照《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执行。

检核条件

用极坐标法测量细部点坐标时,搬到邻站以后,宜重复测量1-2个前测站测过的点,两次测量同一点坐标之差应满足一定条件。

用钢尺丈量细部点之间的距离,与按两点坐标反算的距离相比较,其差值应小于等于一定数值。

外业实施

测量员在施测界址点之前应根据地籍调查表和工作底图细致勘查界址点的位置及其周围的环境,为选择控制点、界址点、地籍图的施测方法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