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舍使用面积

幼儿园园舍使用面积

幼儿园园舍使用面积需满足以下标准:

活动及辅助用房

每班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供室内游戏、午睡、进餐等使用。

每班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包含大小便槽、盥洗地和淋浴池。

每班衣帽、教具贮藏室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用于存放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

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根据规模不同,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

办公及辅助用房

办公室全园使用面积根据规模不同,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

图书资料档案室、教研室、保健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仓库、传达(警卫)室等。

生活用房

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根据规模不同,分别为54、61、67平方米。

伙房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其他要求

园舍建筑面积生均不少于7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