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在职博士经济专业招生时间安排
北京大学在职博士经济专业招生时间安排
一、招生对象
北京大学在职博士经济专业主要面向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在职人员,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宽广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经济管理人才。
二、招生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具有较强的经济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或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符合北京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至4月。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材料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1)北京大学在职博士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4)个人陈述(阐述个人学术背景、研究兴趣、工作经历等)。
(5)两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推荐人推荐信。
资格审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考试时间:每年的5月至6月。
(1)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课(含经济学基础、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
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公布考试成绩。
录取通知: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制与学费
学制:在职博士经济专业学制为3年。
学费:根据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在职博士经济专业学费为每年8万元。
五、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在职博士经济专业采用在职学习方式,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论文撰写。
指导教师:学员在入学后,将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兴趣,由经济学院为其指定指导教师。
科研实践: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论文撰写: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六、毕业与学位
毕业条件: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可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学位授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总之,北京大学在职博士经济专业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至4月。
考试时间:每年的5月至6月。
录取通知:考试结束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公布考试成绩,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制:3年。
学费:每年8万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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