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楼设计要求
培训楼建筑设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场所选址与使用功能
校外培训机构不能设置在工业(厂房、仓库)、住宅等建筑内,只能设置在商业建筑内。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工业厂房、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适宜于科技培训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楼层设置
校外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三楼及以下。
当设置在二楼与三楼的校外培训机构,至少应设置2条疏散楼梯。
消防要求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当单、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2个)、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两个疏散门;出口门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不得在疏散门处安装铁栅栏和卷帘门。
建筑间距与通风
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米;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米。
其他设施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合理性和舒适性。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法规和标准进行详细设计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