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及预科填报规则
二本及预科填报规则
二本及预科填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报考资格
考生通常需要是少数民族,并且该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二本及预科批填报不超过10个普通院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预科院校志愿。
志愿填报方式
二本及预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最多10所本科院校和最多5所预科院校。
普通院校和预科院校志愿可以自由组合,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位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
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本科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专科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