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有何条件?

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有何条件?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概述

劳务派遣用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 劳动合同期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程序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收到通知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结语

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较为严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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