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培训机构设计要求
无锡培训机构的设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地选址与建筑要求
办学场所不得为居民住宅、地下室和其他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必须通过消防合格证明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冠名为“中心”的校外培训机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冠名为“学校”的校外培训机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教学点、办学点的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注册资金与出资证明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学出资义务,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出资证明文件。
冠名为“中心”的校外培训机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冠名为“学校”的校外培训机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校长与师资队伍
具有与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培训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队伍。
校长应为专职,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管理工作。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作为专职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