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监控标准
幼儿园监控标准
幼儿园监控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监控设备安装
幼儿园的公共部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儿童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据可查。
教室内部是否安装监控设备没有强制性要求。
监控影像资料保留
监控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并且不得删改或扩散。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对于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责任追究。
安防标准
专职保安人员应持有保安员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
至少聘用2名专职保安,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有寄宿生的学校按每增加3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
食材监督
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监督机制,采购人员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并留存相关证明和票据。
每日对采购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材新鲜、无异味,并拒收不合格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