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门市禁止餐饮进餐

1楼门市 不允许进行餐饮进餐。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具体分析

住宅楼下开餐饮需要邻居同意:除了法律规定外,住宅楼下开餐饮还需要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如果未征得同意,则不能进行开餐饮的相关程序。

油烟和污水排放:开餐饮还需注意做好油烟和污水的排放工作,确保不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同时,要处理好因开餐饮造成的噪音问题,确保在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情况下才能够在住宅楼下开餐饮。

综上所述,1楼门市由于涉及到油烟、污水和噪音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餐饮进餐的。如果确实需要在住宅楼下开餐饮,建议先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并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