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5不准

论文发表5不准

学术论文发表过程中的“五不准”规定如下:

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

科技工作者应亲自完成论文撰写,不得由第三方代理。

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

作者应亲自完成论文的提交过程,包括回应评审意见,不得由第三方代理。

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

论文作者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语言润色,应基于原稿,并仅限于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不得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作者提供的同行评审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行为。

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每位作者都应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可能会面临学术处分或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