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景观设计新规范

截至2024年,国家景观设计的新规范包括以下几项: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该规范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原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其中,第4.1.3、4.1.7、5.1.3、5.2.4、5.3.3、9.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该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的规划与设计,涵盖了绿地环境设计的目的、原则、范围和要求等内容。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该规范适用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包括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该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绿化工程的规划与设计,包括道路绿化工程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施工规范等内容。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