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研究生申请补贴
宿迁研究生申请补贴
宿迁市针对研究生申请补贴的政策如下:
补贴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人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
实施范围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
工作或创办企业属于“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及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才生活补贴的各类人才应为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不含县区间流动)。
2. 全职就业人才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补贴期限
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发放程序
人才先提出申请,由所在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企业所在县(区)、市各功能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