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餐饮规定
东莞市的餐饮规定涵盖了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单位应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配菜表做好配菜工作,切勿将有毒有害物品与食品混淆、交叉使用。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原料时,应当查验、核对相关产品的进口报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合格证明,无上述证明不得采购并及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
所有食品应确保其烧熟煮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把餐具消毒关,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服务质量
服务员应主动问候并询问顾客人数和用餐需求,订好餐后应准备好餐桌、餐具、纸巾、餐牌等,确保就餐环境卫生整洁。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微笑,安静迅速地为客人添加等待服,并进行必要的个性化服务,如调酒、点茶、餐前酒等。
卫生管理
食堂承包经营者应每日定期清洁食堂卫生,保持食堂环境整洁,经常性地进行消毒处理,防止食品安全问题。
小餐饮店要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且烧卤熟肉制品不得在室外销售。
限流措施
餐饮场所堂食按核定人数的75%实行限流,每桌不超过10人就餐,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全市公共场所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落实进场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