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有哪些注意事项?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是保障科研经费合理、合规使用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博士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科研经费使用规范,以下将详细介绍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规范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经费申请
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道德品质,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计划。
申请经费时,需提供详尽的科研计划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科研计划书需符合国家、学校及学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申请经费时,需提供合理的经费预算,包括人力、设备、材料、差旅等费用。
二、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学校及学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经费使用应注重节约,避免浪费。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做好记录,包括购买物品、支付费用等。
经费使用需符合以下原则:
(1)合理性原则:经费使用应与科研项目紧密相关,不得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
(2)合法性原则:经费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经费报销
经费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包括发票、合同、收据等。
报销金额应与实际支出相符,不得虚报冒领。
报销流程:
(1)申请者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凭证。
(2)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审核报销单。
(3)学院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单。
(4)学校财务部门审批报销。
四、经费结余
科研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经费,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结余经费可用于以下方面:
(1)科研项目后续研究。
(2)购买科研设备、材料等。
(3)资助其他科研项目。
- 结余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五、经费监督
学校设立科研经费监督机构,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博士研究生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对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范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旨在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博士研究生在申请、使用、报销和结余科研经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同时,学校也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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