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经费给付办法

测绘经费的给付办法主要根据项目类型、负责人身份以及经费使用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给付办法:

资助项目执行期拨款方式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分3次拨款。

项目批准时拨款40%。

执行1年并按时提交《年度进度报告》并经科技部审核后拨款30%。

项目完成经验收后再拨款20%。

项目负责人身份与经费拨付

资助项目负责人为校内教师者,单独设项目,专款专用。

负责人为测绘系统内科研人员者,其经费拨至其所在单位。

负责人为非测绘系统内科研人员者,其研究工作需到实验室进行,故其首期经费拨至所在单位(总经费的40%),第二次经费部分(总经费的10%)拨至所在单位,第三次经费部分(总经费的10%)拨至所在单位,余下经费则单独设项目留在实验室,用于研究人员到实验室工作时的开支。

测绘工程费用分配方式

基本经费由中央及地方政府预算拨款(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测绘工程的基本运转、人员支出和设备维护等。

政府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或重点项目中的测绘费用,应归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