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读期间创业政策

博士在读期间创业政策

当前,博士在读期间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每人每年可获得15万元生活补贴。

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和40岁以下博士后,分别给予不少于10万元和20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于到粤东西北和惠州、肇庆、江门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年龄放宽5岁,补贴分别提高10万元以上,海外人才再增加10万元。

职称认定

在站博士后可以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一年直接认定正高职称。

事业编制

安排事业编制。

税收优惠

提供税收优惠。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培训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