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读期间创业政策
博士在读期间创业政策
当前,博士在读期间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每人每年可获得15万元生活补贴。
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和40岁以下博士后,分别给予不少于10万元和20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于到粤东西北和惠州、肇庆、江门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年龄放宽5岁,补贴分别提高10万元以上,海外人才再增加10万元。
职称认定
在站博士后可以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出站一年直接认定正高职称。
事业编制
安排事业编制。
税收优惠
提供税收优惠。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