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依据有哪些规范
景观设计需要依据的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设规范(1995)333号文发布)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种植规范》
《养护规范》
《城镇规划绿化计划及环境卫生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公园设计》CJJ48-9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6SJ81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GB 5018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1. 《贵州省消防条例》
32.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4.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35.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36.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这些法规和规范为景观设计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上的依据,确保设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专业性。在进行景观设计时,设计师需要仔细研究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