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依据有哪些规范

景观设计需要依据的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设规范(1995)333号文发布)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种植规范》

《养护规范》

《城镇规划绿化计划及环境卫生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公园设计》CJJ48-9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6SJ81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GB 5018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1. 《贵州省消防条例》

32.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4.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35.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36.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这些法规和规范为景观设计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上的依据,确保设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专业性。在进行景观设计时,设计师需要仔细研究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