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专业野外津贴
测绘生产野外津贴是指国家为了补偿测绘野外职工的额外劳动和生活需要,鼓励和激励他们更好地完成地质勘探和测绘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补贴。以下是一些关于测绘生产野外津贴的信息:
津贴标准
一般标准:根据1984年劳动人事部159号文件规定的第九类"普查"津贴标准,每人每日1元2角。
高度流动分散作业小组:对于高度流动分散、就餐没有固定地点、生活费特别高的作业小组(如大地组、调绘组等),可以执行每人每日1元8角的津贴标准。
特殊情况:如果作业组内配有炊事员或有组内职工轮流做饭就餐,或者作业组在县以上城市有比较固定的居住地,则不能执行高度流动分散普查小组的津贴标准,而应执行普查标准。
地区类别
东营市、广饶、沾化、垦利、寿光县:由八类调为七类,调整后的"普查"标准每人每日1元4角。
省内其他地市、县(市):由九类调为八类,调整后的"普查"标准每人每日1元3角。
历史调整
1989年:地质矿产部、人事部、财政部发布文件《关于调整勘探职工野外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野外津贴是职工基本工资的1.8倍。
1992年和1996年:人事部、财政部分别对野外津贴标准进行了两次调整,最终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15元。
当前情况
2006年:国家启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2014年:测绘外业补助按照当时出差补贴标准执行。
2016年:开始按照《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61号)执行。
其他补贴
劳保用品:国家会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如工作服、蹬山鞋、饭盒等。
其他补助:从事井下测量作业的人员还会有“入坑费、保健饭”等项劳保待遇。
建议
统一标准:建议国家统一测绘野外津贴标准,以减少地区差异带来的不公平性。
动态调整:津贴标准应根据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以确保职工的实际收入与生活水平相匹配。
透明发放:津贴的发放应透明化,确保每位职工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津贴数额和发放依据。
这些信息表明,测绘生产野外津贴标准经历了多次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生活条件下的职工需求。建议进一步规范津贴制度,确保其公平性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