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饮业管控政策
集体聚餐活动管理
提前报备: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时应提前5个自然日通过“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小程序完成集体聚餐信息报备,内容包括聚餐时间、聚餐事由、就餐人数、供餐方式和聚餐菜谱等。
严禁超接待能力接单: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和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品种、数量和顾客接待量,严禁超接待能力承接订单。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应立即调离当前工作岗位。
加强原料管理:贮存过程中确保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交叉污染。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油烟污染防治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这3类场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油烟净化措施: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油烟净化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需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记录清洗、维护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方平台责任:第三方平台应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核验平台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经营地址、经营有效期等信息。至少每六个月检验更新一次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信息。第三方平台应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定期实施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经营行为规范: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的,应设置与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经营,确保证照合规有效、食品经营安全。
这些政策旨在加强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管理,防范群体性聚餐活动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防治油烟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