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

西安市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征收范围

具体范围因项目而异,例如市建三公司综合改造项目东起建行家属院西围墙,西至朱雀大街,南起西后地小区北围墙,北至大学东路。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主要以货币补偿为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并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在奖励期限内搬迁的,给予每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0%的奖励,另外提供搬迁补偿费2000元/户。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在特定区域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例如莲湖区自强西路泊澜地小区、碑林区兴庆路兰蒂斯城小区。调换房屋为新建安置楼,现房安置,同时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的套内建筑面积。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110020元/亩。

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具体标准未在摘录中详细说明。

搬迁补偿费:2000元/户。

临时安置补偿费

征收住宅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每月1000元的按每月1000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