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名师评选条件

陕西省名师评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效果显著。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创新,有特色,受到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教育科研能力

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且研究成果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教育影响力

教师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所在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

示范引领作用

教师能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学科发展,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专业发展

教师应具备持续的专业发展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职业道德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教育经历

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丰富的教育经历,有在省级以上优质学校或教育机构工作的经历。

荣誉和奖励

教师应有较高的荣誉和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

学术成果

教师应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发表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出版过教育专著。

社会服务

教师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此外,针对中小学教学名师的评选,还有一些额外的条件:

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在职在岗特级教师。

获得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年龄和教龄要求:女性年龄52周岁及以下,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近5年教科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

综上所述,陕西省名师评选条件全面考虑了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影响力、示范引领、专业发展等多个方面,要求教师在多个领域都有卓越的表现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