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流程怎么走
深圳离婚流程办理手续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三十天)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民事诉状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等
事实与理由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进行审核并通知开庭。审理过程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最终,法院将作出判决。
建议: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建议选择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便且时间短。
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诉讼解决,此过程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