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验收抽检比例
测绘成果的抽查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外部检查
质量管理部或第三方机构对测绘成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项目验收
在项目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或第三方机构对测绘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监督检查
2024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20%。
2022年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辖区测绘资质单位数量20%。
2023年对测绘资质单位及测绘业务单位的抽查比例不少于10%。
特定项目检查
省级监督抽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市级监督抽查不再重复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
对2022年以来完成的三维模型、市县级基础测绘、“多测合一”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等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
随机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抽查比例不少于20%。
资质巡查
全县测绘资质巡查,抽查比例为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资质单位的50%,每年1次。
省市县级检查
省级抽查对象包括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和具备特定专业类别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市州本级抽查对象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抽查比例由市州自行确定。
综上所述,测绘成果的抽查比例在10%至5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检查的类型、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查比例,以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