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如何办理户口落户
在济南落户口有多种途径,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
在市区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
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已交房。
具有特定职称或职业资格
具有初级职称、高级职业资格、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只要符合迁入条件,均可办理落户。
夫妻投靠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亲属随迁
在长清区、章丘区及三县城镇落户,只要符合迁入条件,可以随迁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生活的父母。
居住就业落户
在其他城区、镇区(含街道)居住就业及创业人员,可在经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处落户。
干部调动落户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迁入市区及三县(平阴、济阳、商河)落户。
投资纳税落户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引进人才落户
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技能凭证、就业确认材料、亲属关系材料、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如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网签证明等)。
提交申请
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
审批与迁移
审核通过后,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
注意事项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落户进程。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口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