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废水处理标准

餐饮废水的排放标准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排放标准:

一般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不得超过300mg/L。

生化需氧量(BOD5)不得超过150mg/L。

总氮不得超过25mg/L。

总磷不得超过3mg/L。

油脂不得超过10mg/L。

特定地区标准

广东省: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水)小于或等于100mg/L。

行业特定标准

食品加工制造业:总氮不得超过10mg/L,总磷不得超过1.5mg/L,COD不得超过15mg/L,氨氮不得超过2.5mg/L。

其他相关规定

餐饮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才能进行排放。

废水排放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和监测,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标准。

建议根据具体所在地区和行业的要求,进一步核实并遵守相应的排放标准,以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