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费标准
长沙的电费标准主要基于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用电
第一阶梯:0.588元/千瓦时(180度及以下)。
第二阶梯:0.638元/千瓦时(180度以上至450度)。
第三阶梯:0.888元/千瓦时(450度以上)。
不满1千伏的合表用户:0.588元/千瓦时。
商业用电
1KV以下:0.8174元/千瓦时。
1-10KV:0.8024元/千瓦时。
工业用电
大工业用户:转供电终端用户的电费收取实行电费上限控制,即转供电单位按两部制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此外,长沙还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具体时段和电价如下:
峰时段:19:00—22:00,电价在平时时段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