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
办理青岛户口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学历落户
应届生落户:派遣期内的应届生可以办理落户。
人才引进:超过派遣期的人员,如果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落户。
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在青岛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新区购房: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以办理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办理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积分落户
基本条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
积分条件:满100分。
技工落户
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1年。
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2年。
留学生落户
条件: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落户青岛,条件同本科生落户条件一致。
稳定居住落户
租房落户: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等。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