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郑州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奖励费

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因此,一年的独生子女费至少是每人240元(以每月20元计算),但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护理假

当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若住院治疗,其子女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且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一次性奖励

郑州市60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如下:

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退休金补助

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这些标准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