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幼儿园
县幼儿园
幼儿园编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幼儿成长和发展的需求,对幼儿园的人员配备、规模、结构和经费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人员配备:
涉及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厨师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班级规模:
不同年龄段的班级有不同的推荐人数,例如小班(3至4岁)20-25人,中班(4至5岁)26-30人,大班(5至6岁)31-35人。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
全日制普通幼儿园通常为1:6-8,寄宿制幼儿园为1:5-6。
招聘条件:
通常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编制类型:
公立幼儿园的编制属于事业编制,在编教师是事业编制,而非在编教师可能是临时聘用的。
举例来说,平和县根据省对县督导评估标准,按照生师比8.5:1计算,需要配备1051名幼儿园教师,其中在编教师6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