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户口
山东省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改革旨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方便更好的管理,并保障农村人口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后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
具体措施包括: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专毕业生户口可城乡自由流动:
中专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对于户口可城乡自由流动。
放宽落户条件:
公民为城市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纳税达到一定年限或数额的,招商引资、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落户。同时,具有学历或专业人才,甚至是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所规定年限且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以及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公民,对其本人及亲属都降低了落户条件。
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
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并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凡属山东省引进的人才,到山东工作而不在山东落户的,发给《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创业政策:
获得房产证者与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被录用高级技工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当地落户。
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山东的户口管理制度更加便捷和公平,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如果您有意向在山东落户,可以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