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小学教师待遇
南昌小学教师待遇
南昌小学教师的待遇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如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以及绩效和奖金等。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学校、职称、教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的5%,逢十进位。
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的3%,逢十进位。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教师享受,标准=基本工资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绩效和奖金
绩效:作为对教师工作的奖励性工资,由当地教育部门和政府共同负担。
奖金:可能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第十三个月工资,具体金额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学校决定。